在前面多篇文章中,我零散地提及受害者離不開這段虐待關係的各種原因。在此做較完整的整理與說明。
首先,我們不能忘記,自戀型虐待並不只會發生在愛情與婚姻中,其他的關係也可能會發生。
如果是病態自戀狂父母對子女進行自戀型虐待,可以想見,一出生就接受這種對待的孩子,很難發展出健康的自尊和界線,而且身為缺乏資源與獨立能力的孩童,即使痛苦也無處可去、難以反抗。病態自戀狂父母很容易製造出極端化的兩種孩子,一種是具有獵物體質的未來受害者,另一種正是病態自戀狂。關於親子關係的自戀型虐待,未來我會另撰文說明。在這篇的主題下,我只先簡單帶過。受虐的孩子逃不出家庭,應該很容易理解。
至於職場、校園、同儕等關係中的自戀型虐待中,受害者若不即時脫離虐待關係,除了可能心理能量是一個因素外,還涉及到很多其他現實層面的因素:利益關係、體制問題、沒有選擇……等等,但只要受害者找得到別的去處,通常都比較容易脫離,所以在此也就不多花篇幅著墨。
除了親子關係外,較為複雜的就是愛情與婚姻關係中的自戀型虐待了。自戀型虐待在親密關係中就是家暴的一種。對於家暴議題有些了解的人,可能都聽過美國心理學家Lenore E. Walker所提出的「虐待循環理論」。

(陳思含製作。請勿盜用。)
在虐待循環理論中,施虐者累積壓力到一個程度後爆發,於是發生了虐待行為,但事後可能會愧疚、害怕失去對方、或是不願承擔責任而否認有虐待行為、或扭曲事實說成是受害者的錯……等等,總之都是試圖使受害者原諒、和好。施虐者為了求和,也可能採取許多巴結受害者的手段,送禮、許下重大承諾、火辣的性、自我處罰、裝可憐、保證以後絕對不會再犯……等等,使受害者原諒他。因為這些求和的巴結手段,常使受害者覺得飄飄然,或是以為施虐者真的有誠意,加上仍有情,所以就原諒了施虐者、和好。和好後又過了一段平靜的日子,從施虐者的討好巴結到這一段的平靜,都使受害者有種「蜜月期」的錯覺;殊不知,隨著關係中的摩擦、施虐者個人的議題,壓力又開始累積,直到再度爆發、虐待行為再度出現,然後重複這一串的循環。
一般的家暴理論認為,在這樣的虐待循環中,每一次的虐待爆發都重挫了受害者的自尊與心理健康,然而痛苦之後隨之而來的快樂與甜蜜,就像吸毒般使受害者停止了當次受虐的痛苦,取而代之的是極高的喜悅和幸福感、以及「以後不會再發生、以後會更好」的希望,可是當虐待再度發生,那個希望破滅又再重建。這樣的循環中,受害者的自尊、心理健康越來越差,可是又很難分辨這段關係究竟有沒有救,甚至把加害者的討好求和行為當作是「他愛我、他不是故意的」的證明,因此錯誤地原諒或包容加害者以及這段關係的各種不健康,於是越來越難脫離這段關係。
這個虐待循環理論,只能部分解釋受害者不離開病態自戀狂伴侶的原因。因為從前面多篇文章可知,病態自戀狂的虐待,往往不是偶發性的爆炸,通常是或大或小持續發生的。你做什麼他都要批評指教、你的一言一型都可能被他貶低、你的判斷力與現實感持續被他的煤氣燈破壞…… 你時時刻刻處在他的慢性虐待當中,偶爾穿插重大的、爆發性的虐待行為。「壓力累積 -> 虐待發生」這樣的公式似乎不適用。
但是這個虐待循環理論中對於受害者如何在暴力與甜蜜中變得錯亂、對另一半產生錯誤的信心,是可以參考的。
探討受害者為何不離開時,相較於上述的虐待循環理論,在自戀型虐待中「創傷束縛(trauma bonding)」是一個非常關鍵性的因素。
簡單來說,創傷束縛是指,受害者在虐待與時有時無的正面經驗的循環中,對施虐者產生了強烈的情感連結。大家常聽到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就是創傷束縛的一種。
在自戀型虐待中的受害者,常常接受到病態自戀狂的各種大小不一的虐待,但期間偶爾穿插了病態自戀狂難得的讚美或認同、偶爾的討好,使得有情的受害者容易傾向解讀這段關係為「他還是愛我的,我們只是有一些問題」,尤其當受害者在不當對待中亟需合理化這段關係的正當性,更是容易聚焦在難得的善待、放大這些善待經驗、以這些不可靠的善待經驗說服自己對方其實不壞、這段關係有救。在基礎心理學中,「間歇增強」是有效的制約手段,而病態自戀狂似乎天生就對這個手段駕輕就熟。
在這樣的模式當中,受害者對於病態自戀狂的「愛」不減反增,隨著自尊的削弱,到最後受害者可能已經完全沒有自我、離不開病態自戀狂。殊不知這不是愛,而是創傷束縛的現象。
我們先前也提過「認知失調」的影響。認知失調有兩種情況:1. 同時存在兩個相衝突的信念;或2. 信念受到了事實的挑戰。比方說,一個堅信「必須維持處女之身直到結婚才是好女人」的女性,以處女之身遭到了性侵害,導致她不知如何自處。或像是,一位媽媽一直深信「異性戀才正常,同性戀就是變態、不正常」,有一天,向來讓她很驕傲的孩子出櫃了,她會受到打擊、難以接受。
認知失調會造成當事人的焦慮或痛苦,許多人遇到認知失調的狀況時,快速降低焦慮的方式,就是選擇原有的或較強烈的信念、拒絕較弱的信念或有挑戰性事實。這是一種情緒反應式的非理性認知選擇,導致當事人容易像鴕鳥把頭埋在沙子裡般逃避現實。
應用在虐待的受害者身上,就是他們本來對施虐者是有情的、有信任感的、以為彼此相愛珍惜的;當施虐者開始展現虐待手段時,受害者很難立刻面對現實、很難接受「這是虐待」、「他是個施虐者」、「這段關係有毒」。相較於接受這些極具衝擊性的現實,受害者更容易掉入否認的陷阱當中,告訴自己「他只是一時衝動」、「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最近壓力大心情差」、「是我太敏感了」、「都是我不好,才會這樣」……等等,替對方開脫、說服自己這段關係還可以好好繼續下去。
再加上煤氣燈的洗腦,受害者很可能看不清自己的處境、對於虐待的是非對錯相當模糊。認知失調正是煤氣燈最好的助力。在內(認知失調)外(煤氣燈)交攻之下,受害者很快就分不清楚是非對錯、失去健康的界線。
何況,自戀型虐待中的各種虐待手段,很可能是漸進式的,而不是第一次就採取爆發性的方式出現,所以我們先前談過「溫水煮青蛙」的現象,受害者可能無法及早察覺身處險境。等到發現事態嚴重、發覺自己在這段關係中相當痛苦時,這時卻可能因為自尊被嚴重破壞、身心能量匱乏、缺乏經濟與人際資源、或是被病態自戀狂抓著小辮子或被威脅,而造成想離開也離開不了的狀況了。(請參見前文《18 對受害者的影響》。)
在虐待關係中越久,越難離開。如果受害者的童年就是在自戀型虐待中成長,更是難看清現在的有毒關係,因為各種虐待手段相當有熟悉感、錯把這種有毒的熟悉感當作是親密感,在缺乏與健康關係經驗比較的狀況下,對於受虐的狀態會缺乏敏感度;如果現在這段有毒關係並不比童年的虐待嚴重,受害者甚至可能以為這段關係很好。
(插播一下:被病態自戀狂養大的孩子,受到的傷害與影響非常深遠。我雖然對親子關係的自戀型虐待著墨不多,可不表示它比較不重要喔。如果你的童年是在病態自戀狂的養育中度過,現在又發現自己淪陷於新的病態自戀狂手中,建議你好好尋求專業協助、療癒童年發展過程中的傷害。常見的一個議題是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如果你還記得前一篇文章的內容,在這樣的虐待關係中,足以造成受害者腦部的變化,所以受害者情緒卡關、思考鬼打牆、缺乏做決定的能力,不只是自尊受損、心理狀態,還有腦部變化的成分。受害者在這段關係中卡得越久,越難脫離。
創傷束縛也常出現在極端的邪教組織當中,透過煤氣燈進行邏輯破壞與洗腦,剝奪信徒的基本需求、破壞信徒的界線、剝削信徒的金錢或身體,當中穿插著讚美、鼓勵、認同、階級提升……等等正面經驗,最後使信徒被控制在這個信仰體系中,信徒自己卻渾然不知已經被邪教洗腦控制、以為自己的信仰與配合是出於自由意志。如果哪天突然想要離開,可能會發現自己已經什麼都沒有了、自己僅有的資源就是這個組織、這個組織可能會採取霸凌或其他手段使信徒不敢離開、製造信徒離開的罪惡感。邪教從不會宣稱自己是邪教,總是先以各種方式吸引人接觸,然後開始操弄他們的心智,沒有及早脫離的人就可能被洗腦成功,一步步陷入他們的控制當中,卻仍讚揚這個組織、忠心耿耿。非常多的邪教頭子正是病態自戀狂。
至此,你應該已經發現,受害者不離開病態自戀狂,有非常複雜的多重原因。別再以為受害者不離開就是自找的、或以為事情沒有那麼糟了。
*如果你並沒有閱讀過先前的文章,不確定病態自戀狂的定義,建議你從頭閱讀。病態自戀狂並不只是有自戀性人格的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