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聯絡我或接受我協助時,會告訴我,他們先前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別的心理師協助時,提到「自戀型虐待」或「病態自戀狂」這些用語和話題時,對方好像一無所知,或是不以為然。
必須在此澄清,這兩個辭彙都不是精神醫學界和專業心理學的用語!
「自戀型虐待」是我根據英文「narcissistic abuse」所翻譯的,這用語無論是英文或中文,雖然都有心理學根據,但都不屬於專業用語。你去翻心理學教科書和心理疾病診斷手冊,都找不到這個詞。
所以,即使你遇到的心理師沒聽過自戀型虐待,但如果他很熟悉「隱形虐待」、「精神虐待」、「親密關係暴力」、「創傷」這些主題,也擅長「心理動力」、「客體關係」、「關係動力」這類的專業取向,仍可能有幫助你的能力,只不過使用的詞彙不同、視角不同。
Narcissistic abuse這個用語已經在英語世界裡面被廣泛使用數年了,相關的意識覺醒也更為高漲,同時這個用語和現象也是有心理學專業根據的,所以在那些社會中有越來越多的專業人士深入這個議題,使得這個用語被更多專業人士廣泛接受,知識與協助的資源也相當豐富。
只不過在中文世界裡面,這還是一個相對新的概念,加上不是專業通用詞彙,既不是精神醫學的領域,而心理諮商的學校訓練中也不特別教這個(即使在英語世界,學校沒教,心理師也都是自己再進修才能了解自戀型虐待,更何況中文資訊缺乏),所以遇到沒聽過這個用語或不懂這個複雜現象的專業人士,並不意外。
專業用語中沒這個詞,不代表這個詞就不專業或者是胡謅。就像我們俗話說「火氣大」,這可不是西醫的概念或用語,但那並不代表「火氣大」的現象不存在或不科學,只不過傳統醫學和西醫在看待相同症狀時有不同的視角和不同的介入方式。
也像是,不管稱為香港腳還是足癬,在有治療它的能力的醫師眼中,都是一樣的東西、這醫師就是能治。
所以,不需要因為你遇到的心理師沒聽過自戀型虐待,就認為他不夠格喔!
至於「病態自戀狂」這個詞彙,是我自創的,所以你拿我創的詞彙去問別人,別人當然一頭霧水囉。
之所以自創「病態自戀狂」這樣的詞彙,是因為現有的人格障礙診斷並不能夠妥善論述自戀型虐待的現象。如果你已經認真看過這系列文章,尤其是這兩篇:
你就已經知道,會造成自戀型虐待的施虐者,並不一定被診斷為「自戀型人格障礙」。病態自戀的人格,很可能造成自戀型人格障礙、反社會人格障礙、邊緣型人格障礙、戲劇型人格障礙等,也很可能無法以單一的人格障礙診斷來定義,甚至診斷不出來,所以病態自戀從診斷的角度來說,像是千面女郎,但病態自戀的核心才是自戀型虐待的根源與模式,拘泥在表面的診斷標籤反而使我們更難理解自戀型虐待的本質。
也是因為這樣的核心,使得自戀型虐待的受害人所經歷的故事,簡直都像是遇到同一個施虐者般,經歷大同小異。當受害人交換經歷時,常常會驚嘆「啊?!怎麼我們的經驗一模一樣?!」
因為你們遇到的人有相同的人格狀態啊!
(換句話說,看看與病態自戀狂的關係,可預測性有多麼高啊!了解相關知識後,不需要會算命都能未卜先知了。)
為了不讓極度有限的單一診斷標籤來限縮我們對自戀型虐待和病態自戀的理解,所以我不稱那些人為「自戀型人格障礙者」,而採取另一個更符合的用語。
畢竟,有些人格障礙者,並不會造成自戀型虐待喔!如果光用「自戀型人格障礙」、或其他人格障礙的標籤,來定義自戀型虐待的施虐者,不但不精準,還會亂槍掃射到其實無毒或毒性很低的病友呢!
這篇文章算是幫許多無辜的心理師喊冤,因為根據某些自戀型虐待苦主的分享,我發現有些心理師可能被誤會了呢!雖然許多人誤以為我是唯一一個能夠幫助苦主的人,對我應該是件好事,但我仍然覺得還是必須澄清這樣的誤會。如果你希望由我協助,我感到很榮幸,但真心希望大家不要以為我是全台灣唯一能協助自戀型虐待苦主的人。
尤其,如果你我距離遙遠,我更是鼓勵你就近尋找能夠與你規律進行現場會談的心理師,那會比我遠距離合作更好!
祝福每一位苦主都能找到自己的療癒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