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過我關於「自戀型虐待」的系列文章,或是追蹤我的 YouTube 頻道〈不賣雞湯的心理雞排〉,應該知道我在多年研究後,對「病態自戀狂」這個詞的定義,已不再僅限於「自戀型人格障礙」。
本來,我打算繼續在 YouTube 上說明,但……嗯,現實是:影音製作資源三缺(缺錢、缺人、缺時間),再加上我的個性實在不太適應 YT的生態。所以,我決定回到我最舒服的地方——敲鍵盤,即使還不太顯老,手指就有退化性關節炎了。
要是真有什麼非「說」不可的主題,那再錄吧!順其自然!
言歸正傳,讓我們回來談談「病態自戀狂」。
在我 YouTube 頻道中曾提過:經過十多年的研究,我認為更準確的「病態自戀狂」定義,其實是「心理病態 + 自戀型人格」,而不只是後者而已。畢竟,也有不少自戀型人格者毒性很低,甚至不會對他人造成傷害。
我也常強調:鑑別診斷是門專業技術,不只是對著診斷標準勾選症狀、湊滿分數就叫診斷。「鑑別」的精髓,在於不只確認「像什麼」,更要排除「不像什麼」,同時還要考慮當事人的生理狀況、生命歷程、文化背景等面向。簡單說,不只要把 DSM 或 ICD 讀熟,還要會問診、觀察、邏輯推理、梳理脈絡……
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專業人士會說:我們無法單憑你描述的內容,就幫你診斷你的伴侶或父母是某種人格障礙。
這不是不相信你,而是職業道德。
但我也知道,有不少經歷過自戀型虐待的朋友會很受傷地問:那我們怎麼辦?是不是你們根本不相信受害者?
冤枉啊!絕非如此!
鑑別診斷不只需要前述的專業知能,還需要親自與當事人接觸。換個角度想:如果專業人士可以憑你的描述就斷定對方有病,那對方也能憑他的描述,說你有病啊!你甘願嗎?
那受害者該怎麼辦?心理治療師該如何面對這樣的狀況?
以我自己為例,除非我覺得對方顯然不是病態自戀狂,否則我會同時考慮「有可能是」和「有可能不是」這兩個假設。這是「保留合理懷疑」的態度,專業而開放。
但我希望案主內觀:你這麼希望對方被貼上診斷標籤,是為了什麼?
也許,你只是希望有人站在你這邊,認同你的痛苦;也許你想得到一個「肯定」,來證明自己不是神經病、不是過度反應;又或者,你真的很希望走出這段關係、走出痛苦?
如果是這樣,請你相信我:一位創傷知情、了解自戀型虐待的心理師,不會否認你的痛苦和經歷。即使我們無法診斷對方,我們仍然可以相信你、支持你、陪伴你走出來。

無法診斷對方,並不等於不相信你。
這就像你告訴我你吃完某家早餐店的蛋餅後拉肚子,我絕對相信你,但我不能立刻斷定是那家蛋餅有問題,畢竟……也可能是奶茶?餐具?摸到什麼髒東西?人生就是這麼充滿變數。
比起幫對方貼標籤,更重要的是:你自己過得好不好?你是否能從這段經歷中活下來、好起來?
如果你覺得必須先使對方獲得專業診斷,才能開始療癒,那麼這就像是把你療癒的鑰匙交給了那個傷害你的人,讓他繼續掌控你的未來。
即使沒有明確的診斷,我們依然可以從行為、模式、語言中,看見對方的有毒特質,進而採取保護自己的行動。
畢竟,療癒的關鍵,是你自己。
在華語世界推廣自戀型虐待知識,已經快十年了。令人欣慰的是,這個議題逐漸獲得關注,也有一些國外書籍被翻譯引進。
但也常聽見很多人說,他們在找心理師時感覺很難被理解;有些外國書籍即使翻譯過來,卻與我們的文化脫節;更擔心的是,我們會不會也不小心複製了美國那種「自戀型虐待產業」的亂象——有心理諮商專業和沒有相關專業的人,為了賺錢,而利用自戀型虐待的倖存者在極度渴望被理解與支持的情況下,提供大量不精確資訊、支持亂貼標籤、過度承諾與感性行銷……這些「順毛摸」的無鑑別性作法,可能像糖衣毒藥,讓人短暫覺得被安慰,卻可能阻礙了深層且長程的療癒。
所以,我希望你能了解心理專業與診斷學的真正嚴謹性,不被糖衣毒藥般的話術迷惑,並一步步找到真正能幫助你走出困境的方式。
最後提醒你:你當然可以「懷疑」對方有某種人格問題。懷疑不等於診斷,但懷疑可以是自我保護的起點。
我常常提醒大家:自戀,是一個光譜,人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毫無自戀也是不健康的)。真正的自戀型人格障礙,是光譜的極端區塊。但只要對方的行為已經讓你身心受創,無論他是什麼診斷,我們都可以認真看待這段經驗,你與你的心理治療師都可以合理懷疑對方屬於高自戀者,並且幫助你重新找回自己。
讓我們把療癒的重心,從「他有沒有病」,轉移到「你怎麼好起來」。這才是我們最該關心的事。
下一篇文章,我會來談談「廣義的有毒人格特質」,讓你即使沒有診斷結果,也能更有信心判斷什麼時候該立界線、該轉身,甚至該說再見。
